
动漫企业认定证书
2009年12月16日,北京千雅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雅文化)正式被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认定为动漫企业。
千雅文化成立于2005年,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中国本土原创动漫的研发创作。五年来,千雅文化源源不断地输出了大量基于优秀原创形象、剧本、具有中国传统积淀和本土文化特色的漫画、动画等动漫产品,同时在中国手机动漫原创内容的研发方面也已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风格,并且屡有建树。
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金熊猫”奖国际新媒体视听作品评选大会上,由千雅文化独立研发创作的手机动漫作品《天天向上》和《巧克力恋情》,从来自47个国家和地区的784部动画作品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了“最佳手机视频”和“最具市场潜力奖”。

千雅文化总经理田润松先生上台领取认定证书
时至今日,千雅文化上千款丰富的原创卡通形象及手机动漫产品已经投入商用,并且被众多手机动漫爱好者下载使用。而由千雅文化精心打造的手机动漫新系列产品《妄想代言人》目前正在各大手机视频平台上热播,其个性化的卡通形象也打动了众多动漫爱好者的心扉,正逐渐成为手机动漫新的品牌系列。而这一次,能够被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认定为动漫企业,并且获得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也是对千雅文化五年来为振兴中国本土原创动漫努力付出的一种肯定。

获得认定的动漫企业领导上台合影
近年来,文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积极发挥政策推动效应、大力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便是全面落实对动漫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
截止到目前,200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全国23家省级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并申请认定的303家企业,共有100家企业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认定为动漫企业,其中通过数量较多的省市有北京市(26家)、江苏(15家)、湖南(10家)、广东(8家)、天津(7家)。
首批通过认定的这100家动漫企业,在获得由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后,可凭证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种上切实受惠。同时,在每年的5-7月,省级认定机构还将对上一年度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年审,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动漫企业将取消动漫企业资格。
获得认定的26家北京动漫企业详细名单:
北京千雅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央视动画有限公司
北京辉煌动画公司
北京卡酷全卡通动漫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水晶石影视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随手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梦幻动画科技有限公司
华益天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青青树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万方幸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魔屏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加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妙音动漫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神笔动画制作有限公司
北京百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迪生通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洋洋兔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映星球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华娱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开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龙文鼎盛国际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万象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蓝月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三浦灵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浩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动漫梦工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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